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新(未挂网)产品申报办事指南
2020年03月31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一、企业开户

生产企业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通过主页“办事指南”-“常见业务办事指南”-“企业开户”中相关要求进行开户。已参加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企业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申报资质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编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图片小于2MB、直立、清晰、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附件1)、《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生产(代理)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附件2)。

三、完善、确认资质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须同时申报企业和产品的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状态为“提交审核”时表示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材料。

四、电子资质证明文件组成和格式样本

本次集中挂网采购,资质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药品生产许可证(商业公司和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4、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5、两票制承诺书(见附件3)。

(二)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1、药品注册批件(境外产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2、2018年以来的药品全检报告(无药品全检报告的境外产品还须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

3、药品说明书;

4、药品标准。

五、注意事项

1、请选择对应的“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申报。

2、已挂网产品不得参加重复申报;

3、《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范围内的产品请按办事指南中“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挂网”说明申报。

4、平台无对应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请将相关材料(药品注册批件、产品说明书、药检报告)通过平台“信息变更申请”-“新增通用名申请”模块申请增加通用名(剂型、规格)。

5、申报产品填报“国家基本药物”属性请按照《国家基药目录》(2018版)填报;填报“国家医保类型”属性请按照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填报。

6、填报外省最低中标(挂网)价格,请按照办事指南中“挂网药品价格联动”说明填报。

7、粉针剂申报时,如注册批件剂型未明确显示“冻干粉针剂”或“溶媒结晶”的,统一按“注射用无菌粉末”申报。“片剂”申报时,请按 “素片”、“薄膜衣片”、“糖衣片”等申报,勿按“片剂”申报。

8、电子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附:

1.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

2.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生产(代理)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

3.模板(申报承诺书、生产企业“两票制”承诺书、药品销售承诺书(仅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不一致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政策依据1-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

5.政策依据2-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普通附件:
1.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docx
2.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生产(代理)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docx
3.模板(申报承诺书、生产企业“两票制”承诺书、药品销售承诺书(仅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不一致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4.政策依据1-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pdf
5.政策依据2-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