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5日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属市管理各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优势,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要有分管中医药工作领导、中医药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家参加。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积极吸纳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为救治专家组成员。要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定点收治医院中医力量薄弱的,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市级中医药救治专家指导组成员或中医专家参加会诊和救治,推动中医药技术参与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二、各区县、开发区卫生行政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尽快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全员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熟知救治方案,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协同,提高综合救治能力。

三、各定点收治医院要做好中医药参与救治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每日汇总填报《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医药治疗情况日报表》,并务必于每天上午9时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单宏民,电话:86787934,13572212200

邮 箱:792558660qq@.com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医药治疗情况日报表.xls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普通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医药治疗情况日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