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1月24日 浙江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H2022-10-6

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根据浙药监规(2021)2号<<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文件第二章第七条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浙江省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首次上市前,生产企业应当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上市备案;

(2)外省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首次在浙江省域销售使用前,生产企业应当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跨省销售备案。

2.根据浙药监规(2021)2号<<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文件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委托配送的,生产企业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并对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接受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相关要求,不得再委托配送。

3.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资质(已在国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配方颗粒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4.投标人是经营企业的: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 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企业委托配送授权委托书须标明取得备案号产品名称,并与生产企业签订委托配送协议,经营企业尚需提供生产企业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3209&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e8074e206b9711edb9e16bfb7a1da48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 可拨打政采云金融热线进行咨询400-903-9583,或登陆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home。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4点00分止。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该按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时间要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提出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裘女士收,0575-8327556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中医院

地 址:嵊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杭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015922

质疑联系人:黄杭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15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老师、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561

质疑联系人:裘文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5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