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及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及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XM20200075

项目名称: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及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及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1年。

3.总体要求:药品配送企业应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6〕16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69 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切实做好对我单位临床用药、耗材、试剂的安全、规范和患者用药需求,至少做到如下要求:配送企业要充分保证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耗材、试剂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我单位的业务需求,要切实保障重大疫情、应急抢险救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急救药品的及时供应与配送。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的《医院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用药下单,药品配送企业配送的品种数量(包括产地、规格、批号)原则上不得少于挂网品种的 95%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包含体外诊断试剂); 2.投标人具有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资格证明、投标人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备案,并提供进入《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政采项目。2.预算价:人民币220万元,采用下浮报价方式进行报价。3.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

联系方式:罗老师,0816-2839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康普雷斯1栋1单元70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费女士,028-87456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费女士

电 话:  028-8745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