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19年谈判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61号)要求,为保障我区药品供应,现就开展2019年谈判药品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的97个药品名单中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

二、申报方式

企业凭用户名登录“药品采购系统——资审系统”,填报企业及药品基本信息,标识*内容为必填项,填报内容要完整、准确,填报完成后通过网上提交打印供审核。

(一)网上信息填报

1.企业信息填报

(1)企业已有药品在我区挂网的,无需领取用户名及网上填报企业资质信息。

(2)企业未参与过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应持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见附件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现场申请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并按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2.药品信息填报

企业按要求填报网上药品基本信息,上传清晰的药品说明书及外包装实物图。

3.领取用户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18日(9: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19日。

(二)网上信息提交打印

企业认真核对填报内容,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信息一旦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逾期未提交的申报无效,信息提交成功后进入待审核状态。

(三)纸质材料编制和报送

企业按顺序将系统内打印文本材料、申报资质等装订成册(见附件2)供现场审核,需提供原件的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送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月20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合同签订及备货等工作,保障挂网药品的供应。

(二)用户名领取、纸质资料报送地点: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三)业务咨询:0471-4930630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业务受理:0471-4919735

附件:1.97 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pdf

2.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docx

3.企业递交资质材料要求及模板.doc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普通附件:
1.97 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人工处理).xlsx
1.97 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pdf
2.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docx
3.企业递交资质材料要求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