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常态化全面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基金使用诚信监管,加大对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柳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约定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定点编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违约事实 |
协议处理决定 |
1 |
511 |
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分解住院;未正确申报病例结算方式。 |
1.拒付违规病例点数; |
2 |
228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
分解住院。 |
1.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
3 |
847 |
柳州市柳南区洛满中心卫生院 |
轻症入院。 |
1.拒付违规病例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金额; |
4 |
234 |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卫生院 |
轻症入院。 |
1.拒付违规病例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金额; |
5 |
301 |
柳州市中医医院 |
住院期间发生门诊购买人血白蛋白注射剂费用。 |
1.拒付违规费用对应的病例点数; |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再次提醒,医保基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医疗定点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对分解住院、轻症入院、多收费、套收费、分解收费、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违规非法获取个人利益等严重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障部门将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同时也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772-282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