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的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国家课题试点的公告(2019年 第76号)
2019年10月15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积极发挥“互联网+”在保障药品质量、减少企业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和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决定在我省试点开展药品首营资料电子化工作,按国家课题组工作安排,试点于2019年9月起启动。请有业务需要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国药监综〔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本次国家课题研究及应用试点。

本次电子资料技术服务支持,统一由课题研究成员单位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WWW.001PT.COM)提供,全国客服电话:4000555001。

我省参与试点药品首营审核资料电子化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委托的工作服务企业深圳恒合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进行技术咨询,相关工作也可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联系。

技术咨询联系人:耿君  18202973928、18691610666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霞  029-62288179

附件:http://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关于委托开展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的函》.jpg

http://2.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关于委托开展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的函》.jpg

http://3.《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的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课题陕西省局实施细则.doc

http://4.试点企业应用反馈调查问卷表.docx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