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确认配送关系及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08日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在我市扎实落地,切实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结合我市落实该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安排,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于2021年2月8日起,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确认配送关系及网上签订三方协议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涉及品种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天津)中选药品及可供应清单药品。

二、时间安排及操作方法

1.中选药品信息维护

请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中选药品(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1-1)生产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填报系统内未注册的中选药品信息,核对系统内已注册中选药品信息。具体方法,请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操作。

集中注册和更新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22日。

2.确认配送关系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配送”栏目内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

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28日。

3.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四批)—药品须执行采购量/药品须执行折算量”栏目内,查看相关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10日17时。

4.中选药品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四批)—合同签约”栏目内,按照页面提示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操作说明》,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时间:2021年3月3日9时至3月10日17时。

三、其他要求

为确保后续签订购销合同、调整采购和支付价格、网上采购、配送等具体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药品,确保药品及时足量稳定供应。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 系 人:薛昊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附件:

1.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中选药品

2.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2月8日

普通附件: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中选结果表.pdf
附件2.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