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4日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各主体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精神,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实行疫情防控期间弹性工作制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逐步恢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的线上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备电子交易条件的项目实行线上交易,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在线办理。各交易主体请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从交易项目入场申请、公告信息发布、开评标场地预约、招标文件发售、答疑澄清、网上投标、保证金收退、网上开标、合同签订等交易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

1.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均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实行网上进场登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澄清文件发布、投标保证金缴纳、不见面开标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交易主体不需现场参与开标,在线即可参与不见面开标,完成远程解密等投标工作。

2.政府采购:按照目前现行业务流程办理,急需开展采购活动的,可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根据项目需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

3.土地出让:进场交易的宗地出让项目全部实行网上招拍挂,交易全程电子化。

4.产权交易:进场交易的产权交易项目全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全程电子化。

二、已发布延期公告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三、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请提前准备好所有提交材料,每单位限派一名委托人,即办即走。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说明情况。通过身份登记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四、凡进入交易中心办公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不得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办理业务时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自觉维护好自助服务区环境卫生和工作秩序。

五、各方交易主体如查询交易流程、交易服务事项、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等,均可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网站浏览查阅,也可通过问询电话的方式提出,电话:0471-6320355,0471-6320356。

六、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将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敬请关注。

特别提示:对近期出入过武汉、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居住小区有确诊病例以及本人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人员,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做好居家隔离,在解除隔离前切勿前往交易中心现场办理业务。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