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2020年03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1号令),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统一文书格式范本式样,总局研究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以下简称《文书格式范本》),现予印发,请结合广告审查工作实际,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通附件:
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