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信息(20210918)的通知
2021年09月18日 广州药品(耗材)集团采购平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信息(20210918)。

二、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3日17:00。

三、产品信息确认及申(投)诉

请有关单位登录广州GPO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并确认。逾期未操作且未提出申(投)诉的,视为同意。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

四、其他事项

(一)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二)咨询电话:(020)28866465。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信息表(2021091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8日

普通附件:
附件: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信息表(202109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