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相关企业向清远市医疗机构提供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09月27日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各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为省药品采购三个平台之一,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药品集团采购平台选择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9〕1号)的要求,近期将向清远市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采购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生产企业于10月20日前登录平台(药品交易模块),确认本企业可按广州挂网价格向清远市医疗机构供应的药品,以便建立清远供货目录。因清远配送企业需向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备案,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可在10月20日后才进行。

二、有意在清远市进行药品配送的配送企业请于10月20日前填写附件的登记表(加盖公章),邮寄至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备案(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3号清远市医疗保障局7楼710室综合科,0763-3389236)。如尚未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注册的配送企业,同时须办理平台系统注册登记。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0-28866464。

特此通知。


附件:登记表.doc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7日

普通附件:
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