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做好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5日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我省组织对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品种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开展了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1年5月11日,中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现就做好中选结果执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

通 用 名:头孢氨苄胶囊(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2213

生产企业: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中选价格:3.57元/盒(24粒)

二、采购周期

2021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4日,库存可消化至2021年6月15日。

三、约定采购量

约定采购量以医疗机构报送的需求量为计算基数,按照50%比例折算为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应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应认真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各项工作要求,督促各方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采购协议签订,并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药款30天回款、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和日常监管等政策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