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五次)
2019年11月07日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来源网址失效)

各投标人: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小包装中药饮片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配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SQYY-YP-ZB-001-2019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年度预算77.9万元

4.主要内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确保患者能够使用优质的中药饮片,提高服务水平,本项目引入竞争机制,拟公开招标两家小包装中药饮片配送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按中标单价根据实际需求量配送。本项目最终遴选两家供应商入围。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及基本信息登记表(格式见招标文件后附件);

4.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指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不需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药品各级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本公司自己生产的中药饮片可省略此项);

9. 药品各级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生产企业销售本公司自己生产的中药饮片可省略此项);

10.提供2019年以来生产的至少三个品种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合格证需注明中药饮片配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要求,不在药典目录内的产品需符合《江苏省中药饮片配送炮制规范规定》)。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屏打印(查询方法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活动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法人或投标被授权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8日起至11月17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传图片)、公司开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604699488@qq.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免费发送招标文件至报名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9年11月28日14:1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8日14:2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2号楼2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27-80528230

联系地址: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供应部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招标公示栏。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