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4月0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2019年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药监局制定了《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新药监药〔2020〕19号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普通附件:
新药监药〔2020〕19号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