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4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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