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千斤坠粉等27个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的的公告
2020年02月14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经云南省药监局第8次党组会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千斤坠粉、生天麻粉、虎尾草粉、鹿茸(去茸皮)粉、滇制何首乌粉(云YPBZ-0136-2008、云YPBZ-0195-2013)、灵芝粉(云YPBZ-0137-2008)、川芎粉(云YPBZ-0211-2014)、大黄粉、党参粉、石斛(球花石斛)粉、披麻草(藜芦)粉、陈皮粉、栀子粉、穿心莲粉、石菖蒲粉、木香粉、制肾茶粉、木耳粉、蚂蟥(水蛭)冻干粉、金铁锁粉、阿胶粉(蒲黄制)、木鳖子饮片(带壳)、盐益智、麸炒肉豆蔻、姜滇厚朴、滇厚朴饮片等27个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

标准废止前生产的中药饮片可在产品有效期内继续流通、使用。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普通附件:
关于废止千斤坠粉等27个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的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