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公示2020年第四季度符合动态调整新增挂网产品名单的通知
2021年01月19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各申报企业:

根据《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闽药采中心〔2018〕1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45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规定,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将拟新增挂网的产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月19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省级平台业务申请与申(投)诉模块提交申投诉。

拟挂网企业应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中配送管理相关规定确定配送企业。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拟新增挂网的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1月19日

普通附件:
拟新增挂网的产品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