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2023年03月21日 淄川疾控中心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山东省实施第二类疫苗省级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拟对我区2023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01

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02

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委员会针对疫苗生产厂商资质、产品资质、疫苗冷链运输、供货情况、产品质量及效果评价、副反应处理、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根据《淄川区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根据委员会评定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

三、 相关事项

01.提交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

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2遴选现场材料: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区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应向我区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科提供疫苗说明书复印件、反映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体现产品优势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等纸质资料。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或塑料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印章。

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

02.提交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过期将视作放弃。

03.要求

所有参评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可及时、稳定供应疫苗。


淄川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