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增补公告
2021年09月09日 丰城市人民政府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为更进一步深化丰城市医改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3号)和《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丰医管会〔2018〕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切实挤压药品虚高水分、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减少患者支出,经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启动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增补工作,欢迎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参加。

一、采购主体

丰城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增补范围

本次增补的药品系本市医疗机构提出的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以外的临床有使用需求的江西省挂网公示药品(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依据自愿原则,自行申报。未公示的药品不在本次增补范围。

三、工作细则

1、工作流程

(1)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使用需求,提出药品增补申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

(2)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整理,提交药品耗材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增补药品目录。

(3)增补药品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自愿参与申报。

(4)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药品,确定入围品种。

(5)集中议价,确定中选品种。

(6)中选品种公示。

(7)执行采购。

2、入围规则

同一通用名剂型分组,根据申报生产企业数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入围品种。

(1)独家或两家生产企业申报品种直接入围。

(2)3家及以上生产企业申报品种,专家评分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品种:

3家或4家生产企业申报的,确定2家生产企业入围;

5家或6家生产企业申报的,确定3家生产企业入围;

7家及以上生产企业申报的,确定4家生产企业入围。

3、价格谈判

集中议价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商务谈判。同一通用名剂型分组,入围品种中价低者中选。

四、采购方式

按照公平竞争、量价挂钩、诚信守约原则,以丰城在用药品目录为基础,参照外地实施成熟的药品目录,由企业自主响应、自主申报。

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就药品增补企业申报候选品种情况审议,全程封闭式运行。

五、企业申报须知

申报文件格式及要求,见附件《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增补申报文件》。

递交时间截止:2021年 9 月 20 日

递交地点:丰城市紫云南大道369号(婚姻登记处4楼)

六、遴选及谈判时间

2021年 9 月21 日~ 9月 24 日

七、结果公示与咨询

2021年 9 月 27 日  ~ 9 月 30 日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95-7150528

操作咨询电话:18516500089

公告公示:http://www.jxfc.gov.cn

联系邮箱:zhangliang@chinamscp.com

注:以上时间如发生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增补目录

2.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增补申报文件

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

2021年 9 月 9 日

普通附件:
附件1-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增补目录0909(人工处理).xlsx
附件1-丰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增补目录0909.pdf
附件2-药品增补申报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