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2011.12.29
2011年12月29日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

2011年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公布,为保障基本药物供应,中标企业须在2012年1月10日前依次完成以下工作:
一、样品备案。根据江苏省药监局有关规定完成样品备案,并将样品备案回执递交至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中标企业用带企业签章的CA登录(领取多个CA的,粘贴标签无流水尾号的),查看具体采购计划,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选择配送企业。采购中心与中标企业在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后,中标企业网上按相应要求选择配送企业,只能有对采购计划的县(市、区)进行选择,必须完成全省所有有采购计划地区的配送企业选择后,方可进行网上提交。
如中标企业选择各地市推荐配送企业以外的企业承担配送工作,则须事先根据2011年12月12日发布的《通知》对配送企业进行资格查询,以产品和省辖市为单位进行新增,并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提供新增配送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组织机构证明、配送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盖配送企业鲜章),以及《新增配送企业数据申请表》(见下表,同时递交EXCEL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以投标序号命名,如“672”)
采购中心将及时更新平台内配送企业,供中标企业选择。
联系电话:83620940、836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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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新增配送企业数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