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疫苗储运配送信息 (第012号)
2020年02月14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等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备注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水痘减毒活疫苗

浙江省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至2021年1月28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开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