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2024年03月28日 鲁甸县人民政府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8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鲁甸县人民医院)、鲁甸县中医医院、鲁甸县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申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请备案医疗机构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若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鲁甸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或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举报,我们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管理股:0870-8121862

  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0870-8127158

  邮箱:ldyz009@163.com

  邮编:657100

  地址:鲁甸县文屏镇卧龙社区政通路18号

  鲁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8日

  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到个人区分三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