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第三采购年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90号)工作部署,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第三采购年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相关中选药品第三采购年合同续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购销三方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日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医药机构尽快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须先签订承诺函。

2.相关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公立医疗机构》、《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 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普通附件:
附件:《第四批国采第三采购年中选药品清单》 (人工处理).xlsx
附件:《第四批国采第三采购年中选药品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