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的通知
2019年12月11日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下称“麻醉药品”)购用计划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申报2020年计划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药剂专业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2019年度麻醉药品购进、使用与结余情况进行核验,登录医疗机构电子印鉴卡平台查验日常药品消耗和网上数据维护情况,督促用药单位做到帐物相符。以县为单位将购用计划及相关附表于12月30日前向市卫健委报批。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及用药量拟好用药计划,杜绝大库存和药品过期的情况发生。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购用计划原则上一年一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用量,一年可以申报两次计划,半年追加一次,追加计划表(见附件2)于 2020年8月10日前上报。

三、报批新年度计划时,同时上报2020年度全年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平台第11月份药品月报表截屏、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复核表(见附表3)和本机构麻醉药品安全管理使用自查报告(正反面打印)。

四、请各医疗机构在 2019年 12 月30 日前将本单位过期、破损报废的麻醉药品(空安瓶、废帖)清理、登记好并报辖区药监部门后交市医废中心进行处理,同时完成网上相关数据的维护,严禁违反规定私自进行处理。


附件:1.2020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

2.2020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追加计划表

3.2019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现场复核表

(附件请从咸阳市卫健委官网医政管理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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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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