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为方便我区参保人员在常州市范围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患者市外转诊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远程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转诊审批流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坛区区域内的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或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常州市以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具有转诊转院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金坛区人民医院、金坛区中医医院,精神疾病经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填写转诊备案表,科主任签字并盖章后送金坛区远程医学中心进行审核、盖章,报区医保局备案后,方可转院。

二、转诊备案表不需要再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审核盖章,各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再安装医疗保险管理软件。金坛区远程医学中心每月将转诊情况反馈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

三、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开始执行。

附件:

1.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

2.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图

3.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备案表

4.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指南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5日

普通附件:
1.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doc
2.常州市金坛区参保人员市外转诊流程图.doc
3.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备案表.doc
4.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