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及时上传及更正药品发票信息的通知
2020年05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各药品配送企业:

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情况显示,部分药品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存在未及时上传发票、上传发票错误、同一发票编码对应多家医疗机构情况。请各药品配送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发票的补传及更正工作,在后续配送过程中将发票信息及时准确上传。

附件:1.2019年存在未上传发票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2.2019年存在发票信息有误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

普通附件:
1.2019年存在未上传发票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xls
2.2019年存在发票信息有误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