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20200702)
2020年07月02日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BNB-20201165G(第二次)

1.2.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1.4.最高限价:1.5元/贴

1.5.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中药代煎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3.方式:

3.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4.3.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6.4.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4.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1311035@qq.com)进行收发。

6.4.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6.4.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8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574-8307403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方式:徐承、王鸯鸯0574-88090157、87425387

7.3.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鸯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157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3685

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