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的公示
2020年01月16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我中心对企业递交的申诉资料进行了梳理,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我中心。
一、公示期。2020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6日。
二、其他。
(一)申诉符合梳理规则的产品,相关投标人须于公示期内,按要求递交承诺书并如实填报全国次低价价格信息(具体详见附件2)。
(二)申诉不符合梳理规则的产品,相关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填报的全国最低价格。若网上未如实填报的,投标人须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填报全国最低价(具体详见附件3)。若被发现不实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诉漏报或错报产品价格的,相关投标人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填报全国最低价(具体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
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pdf
2.承诺书.doc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1月16日
普通附件: |
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人工处理).xlsx 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pdf 承诺书.doc 全国最低价价格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