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的公示
2020年01月16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我中心对企业递交的申诉资料进行了梳理,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1)。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我中心。

一、公示期。2020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6日。

二、其他。

(一)申诉符合梳理规则的产品,相关投标人须于公示期内,按要求递交承诺书并如实填报全国次低价价格信息(具体详见附件2)。

(二)申诉不符合梳理规则的产品,相关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填报的全国最低价格。若网上未如实填报的,投标人须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填报全国最低价(具体详见附件3)。若被发现不实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诉漏报或错报产品价格的,相关投标人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填报全国最低价(具体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

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pdf

2.承诺书.doc

3.全国最低价价格申报表.doc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1月16日

普通附件:
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人工处理).xlsx
2019年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结果.pdf
承诺书.doc
全国最低价价格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