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新冠疫苗接种仓储和配送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3年03月14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现对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新冠疫苗接种仓储和配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新冠疫苗接种仓储和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449,64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服务期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

2023年新冠疫苗接种仓储和配送服务

1项

自合同生效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与南沙区疾控中心对接工作,运输频次每个配送点每月至少1次

总预算为人民币449640元,单次最高限价2498元(单次为当天出车1台配送多点视为一次),据实结算

备注: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附件1)。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各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报价企业(单位)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询价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响应供应商在南沙区企业行贿违法犯罪“黑名单”系统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在“南沙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向纪检单位核查等方式)。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对照《响应文件》(详见附件3)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1日止。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30至2023年3月23日下午17:00。

(三)递交资料方式及地点:可当面递交纸质报价材料,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递交资料时间以我局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委托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内审小组,由局纪检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确定3家候选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第一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评审得分报价部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技术部分得分(0-60),商务部分得分(0-30分),价格部分得分(0-10分),内部评审评分表和相应评分指标见(附件2)。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3.提供评审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我局将发布第二次报名公告。

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九、服务单位确定

我局内部评审小组依照上述评审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选定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局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

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书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

联系人:习文韬

联系电话:020-84988528


广州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4日

普通附件:
附件1: 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 综合评分表.doc
附件3: 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