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年06月11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两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王志军

  电话:010-6707955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 化修20240063 品种类别 化学药 品种 盐酸头孢替安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 标准编号
公示期 60天 公示日期 2024-06-11~2024-08-11 联系处室 化学药品处
联系人 王志军 联系电话 010-67079559 电子邮箱 wangzhijun@chp.org.cn
邮编 100061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普通附件:
盐酸头孢替安-公示稿.pdf
盐酸头孢替安-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