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年06月11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盐酸头孢替安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两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王志军
电话:010-6707955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 | 化修20240063 | 品种类别 | 化学药 | 品种 | 盐酸头孢替安 |
制修订 | 制定 | 项目周期 | 12 | 标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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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60天 | 公示日期 | 2024-06-11~2024-08-11 | 联系处室 | 化学药品处 |
联系人 | 王志军 | 联系电话 | 010-67079559 | 电子邮箱 | wangzhijun@chp.org.cn |
邮编 | 100061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
普通附件: |
盐酸头孢替安-公示稿.pdf 盐酸头孢替安-修订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