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开展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的公告
2021年05月08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

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现就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限新生儿、儿童支付药品通用名剂型下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儿科用药通用名下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的,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药品,简称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今后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具体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生产企业填写《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挂网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写明具体产品信息等,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数字证书(CA)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同时上传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关于浙江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二)价格信息填报要求

请填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的价格和来源省份,拟供应浙江省的价格需符合浙医保发〔2021〕24号文件中价格准入相关要求。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要求是省级平台统一的中标价格或挂网限价,在省级平台有挂网采购但无挂网限价的、阳光挂网采购价格、医院议价价格,不属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企业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价格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尚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在申报挂网产品时须一并提交,截止日后仍未提交的将不接受其挂网申请。具体提交方式等见《关于落实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企业或产品信息尚未在我省药品基础库的,请按照《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资料申报办理流程及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于5月17日前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以免耽误产品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价格等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四)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及在线交易价格的填报工作。

(五)同厂家同通用名的产品填报的价格,应符合合理的价比关系,不得倒挂。

(六)请妥善保管本企业的操作用户账号,若因账号丢失等原因造成价格填报错误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邮箱:zjyxcgzx@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1.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涉及品种.pdf

2.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表.doc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5月8日

普通附件:
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挂网采购申报表.doc
无在线交易儿童药品涉及品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