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集中采购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1日 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受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委托,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联动范围

(一)本次价格联动调整的实施范围为黑龙江省现执行采购的挂网药品;

(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黑龙江)中选企业的中选药品、“六省二区”及“八省二区”省际联盟中选企业的中选药品不在此次联动范围内 ;

(三)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不在此次联动范围内;

(四)《国家短缺药品清单》、《黑龙江省短缺药品清单(2020年)》内已在黑龙江省挂网药品不在此次联动范围内;

(五)2021年黑龙江省日常挂网及本轮招标药品挂网的相关药品不参加联动。

二、挂网计划及联动时间

请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按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历年“挂网计划”进行挂网药品价格维护。

“挂网计划”对应本次价格联动维护时间


序号

挂网计划

目录数

维护时间

1

其他挂网药品第四批

639

第一组

9月15日-19日

2

其他挂网药品第三批

2718

3

其他挂网药品第二批

3636

4

其他挂网药品第一批

1226



5

基础输液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4

第二组

9月20日-24日

 

6

儿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56

7

妇产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22

8

中成药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

87

9

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57

10

通过仿制药一至性评价药品

85

11

不符合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药品目录

80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

531

13

黑龙江省增补低价药品目录
  (第二批)

39

14

黑龙江省低价药品目录(第一批)

181

15

2018年第三批

178

16

短缺药品清单及部分抗癌药品

33

17

2018年第二批

106

18

2018年第一批

70

19

挂网药品目录(补充五)

1

20

挂网药品目录(补充四)

41

21

挂网药品目录(补充三)

49

22

挂网药品目录(补充二)

32

23

挂网药品目录(补充一)

35



24

2021通过仿制药一至性评价药品(第一批)

179

第三组

9月25日-29日

 

25

2020年第二批挂网

584

26

2020通过仿制药一至性评价药品(第一批)

112

27

2020年第一批挂网

596

28

2019通过仿制药一至性评价药品(第三批)

70

29

2019补充挂网

7

30

2019年第三批

208

31

2018版基本药物

1204

32

通过仿制药一至性评价药品(第二批)

43

33

2019年第二批

33

34

2019年第一批

8

35

2021年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

57

36

2021年黑龙江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

10

37

2021国家谈判仿制药

13

38

国家谈判药品和定点生产药品

10

39

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二)

附件1

40

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

附件2

三、价格维护规则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入相关页面进行价格维护。(详见下载中心价格联动操作手册)

(一)相关企业自行按照全国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最低中标 (挂网)价原则申报本企业药品联动价格,维护到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二)维护方式。联动价格由企业自行维护,企业维护的价格应为本企业挂网药品最小制剂单位的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口服剂型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口服剂型包装价格除以包装数 量,包装数量为在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维护的转换比),保留到小 数点后四位,存在差比关系的药品,企业仅需选择挂网时的代表 品进行维护(平台会显示代表品),维护该代表品最小制剂单位 的全国最低价,其余关联的多包装药品平台将自动按差比价规则 调整价格,如在黑龙江挂网的代表品为全国独家包装,则申报该 药品所有其他包装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中标(挂网)价。企业 在维护价格时,如所维护价格高于原来的挂网价,则不能完成价 格维护。

(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和省级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不作为价格采集来源。

(四)以第三方电子交易方式产生的价格(如广东省、重庆市),不作为价格采集来源。

(五)如果目前黑龙江省挂网价为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价格,企业需填报黑龙江价格。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维护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并仔细阅读价格联动操作手册,因企业操作原因导致价格维护错误,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相关企业需按要求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如填报的不是最小制剂单位价格视为虚假报价。相关企业应秉着诚实守信原则参加本次价格联动,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信用评价制度等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相关企业必须对此次价格联动做出响应,不参加价格联动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相关药品撤网,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申请退出省采购平台信息表(附件3)扫描成一个PDF, 连同申请退出省采购平台信息表excel版于2021年9月29日17:00前发送至 邮箱hljyyjgzcc@vip.163.com,将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不参加价格联动,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要求发送材料,命名或格式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451-/87220792/87220728/88830052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1日

普通附件:
附件1: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二)联动目录.xlsx
附件2: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部分联动目录.xlsx
附件3:申请退出省采购平台药品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