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公告
2024年03月22日 象州县中医医院订阅号

  为确保中药饮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我院近期对中药饮片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Y202403-08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主要服务名称

服务期(年)

入围数量(家)

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2

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2.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3.为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原则上投标人应具有中药饮片加工炮制能力的生产企业及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经营企业,每家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中药饮片生产供应商(除毒性药品及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外)。

  4.申请人在供应采购目录中的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进口等药品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4月1日,每日上午08: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象州县中医医院采购办(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87号)

  方式:现场或邮件报名,报名成功联系采购办负责人获取。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1时30分。

  地点:象州县中医医院采购办。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4月2日15时30分。

  地点:象州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老师  谭老师

  联系电话:0772-4305529  13687827258  18978215831

  邮箱:20445511@qq.com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中医医院纪检监督室 0772-4361120

  象州县中医医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