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2021年09月26日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为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我院采购工作,促进医院廉政建设,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切实保证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合理,我院拟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的确定

三、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6日

四、投标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10月29日下午17:00截止(节假日除外)

五、比选时间:医院审核资料合格后另行通知比选时间,符合要求的公司需准备相应资料,介绍公司概况、信誉度、产品质量保证等、公司的价格管理政策等。

六、投标书送达地点及联系人:

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2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778766159

七、参加比选的公司条件:

1. 参加比选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厂家/经营企业应为国家合法的公司,诚信记录和廉政记录良好。

2. 参加比选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厂家/经营企业应为国家合法的公司应资质齐全。

3. 参加比选的公司可以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4.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中药配方颗粒经营品种应达到300种以上,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室,质检设施完备;相关质检间和相关设备图片加盖公章。(应将相应的证明材料打印并盖章)

5. 中药配方颗粒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中药配方颗粒仓储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提供仓储面积和仓储设备的清单盖章,医院将现场核实。)

6. 投标公司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足够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按医院下达计划时,提供中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本市内企业务必在24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市外省内必须在3天内将中药配方颗粒送到医院指定的地点;

7. 投标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四川省中药饮片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产经营,能满足医院的用药习惯;

8.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为医院发展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于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能提供技术支持。

9. 相同的条件下具备毒性中药配方颗粒、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范围的公司优先,具备科研能力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优先,雅安本地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优先。

八、比选资料的装订顺序及装订的要求:

1. 公司的资质:

(1)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公司印章备案表,特许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资质;加盖公司鲜章。

(2)药品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公司印章备案表,特许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资质;加盖公司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2020年1月至12月份纳税报表(加盖当地税务部门红色公章);

4.廉政招标承诺书(盖公司鲜章)。(详见附件1)

5.若为药品经营企业还应有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需要厂家和供货商的鲜章)。

6.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录及报价单。

7.服务承诺书(盖公司鲜章)。(详见附件2)

以上所要求资料和证件加盖红色公章,并注明复印日期(原件备查)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9月26日

普通附件:
附件1廉政招标承诺书.doc
附件2服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