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加购买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2021年01月19日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全市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集采药品落地工作,切实贯彻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购药“双渠道”管理,更好地方便参保人员购药,经市医保局同意,增加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柳州柳北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柳州鱼峰店两家Ⅰ类定点零售药店成为柳州市国家谈判药品购药和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

请以上两家定点医药机构认真执行医疗保障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强有关药品进销存台账管理,杜绝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发生,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普通附件:
柳医保中心发〔2021〕5号 关于同意增加购买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