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7日 广州药品(耗材)集团采购平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2号,以下简称《续签通知》)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执行河南十四省联盟和江西四省联盟两批省际联盟的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品种

  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本次续签的河南十四省联盟和江西四省联盟两批省际联盟第二个采购年度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

  三、约定采购量

  各单位可在新采购年执行后登录系统查看约定采购量。

  四、签订三方合同

  各相关医疗机构可于新采购年实施当日续签采购合同。新采购年执行时间内发起的采购订单纳入新采购年约定采购量统计。

  五、其他

  (一)为做好药品的供应,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响应合同与订单,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参加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259;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两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产品清单.xls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7日

普通附件:
附件:两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产品清单.xlsx